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要求,按照《西华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经继续教育学院院务会研究决定,拟对以下学生作“取消入学资格”处理,现予以公示。

学号

姓名

专业名称

层次

取消原因

202554040006

冉碧华

汉语言文学

专升本

未通过前置资格复查

202554140011

白薇

小学教育

专升本

202554140044

杜凯

小学教育

专升本

202554140100

岳新丽

小学教育

专升本

202655050291

蓝添

汉语言文学

专升本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诉,联系电话:0817-2314315。逾期未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辨者,视为无异议,处理决定视同送达学生本人。

特此公告。

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 年6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