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华大学小自考学位申请基础要求

根据西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6年发布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小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需同时满足4项核心条件,所有条件均以毕业当年的审核标准为准,未达标者无法补申请。

1. 毕业年限要求

申请人需为毕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的西华大学小自考本科毕业生,逾期提交申请将不予受理,每年仅设置2次申请窗口,分别对应上一年12月毕业和当年6月毕业的学生批次。

2. 学业成绩要求

专业教学计划内所有课程平均分不低于65分,其中校考课程平均分不低于70分、统考课程平均分不低于60分,免考课程成绩不计入平均分核算。

3. 学位外语要求

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西华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380分;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笔试成绩合格;自考本科阶段英语(二)成绩≥70分。

4. 毕业论文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低于良好(80分),且需通过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30%,抄袭、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核实,直接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二、2026年西华大学小自考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以下为2026年官方公布的固定申请批次,各环节逾期均无补报机会,考生需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批次对应毕业时间线上申请时间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审核结果公示时间学位证书发放时间
上半年批次2025年12月2026年3月1日-3月15日2026年3月20日2026年4月下旬2026年6月中旬
下半年批次2026年6月2026年9月1日-9月15日2026年9月20日2026年10月下旬2026年12月中旬

注:数据来源于西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6年1月发布的《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三、2026年最新学位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所有材料均需按要求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需保持一致,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范的申请将直接驳回:

1. 基础必备材料

①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原件备查,有效期需在申请当日起3个月以上);

② 西华大学小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可查,毕业时间符合申请批次要求);

③ 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需设置为6个月以上,下载格式为PDF);

④ 一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尺寸为320×24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照片需与毕业证书照片同底)。

2. 学位外语成绩证明材料

根据个人符合的条件提供对应材料:

① 参加西华大学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提供考试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可在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成绩查询栏下载);

② 持有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的考生,提供成绩报告单扫描件,且成绩获得时间需为自考在读期间;

③ 持有PETS-3笔试合格证书的考生,提供证书扫描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④ 用英语(二)成绩申请的考生,无需单独提供材料,由学校系统自动核实成绩。

3. 其他补充材料

① 有课程免考记录的考生,需提供免考申请审批表扫描件;

② 委托他人代办申请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字的代办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 个人信息有变更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本人页、曾用名页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扫描件。

四、西华大学小自考学位申请详细流程

1. 前期资格自查

考生在申请前需自行登录西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系统,核对个人所有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外语成绩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毕业时间在申请有效期内,如有成绩异常需提前10个工作日联系自考办核实修正。

2. 线上系统填报

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登录西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学位申请入口”,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毕业信息、外语成绩信息,上传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提交后无法修改任何信息

3. 纸质材料提交

线上申请提交后,需将所有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提交至所属教学点或直接邮寄至西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纸质材料需加盖教学点公章,邮寄时需注明“202X年X批次学位申请材料+姓名+身份证号”。

4. 学院资格审核

学校自考办首先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终审,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会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短信通知考生补充材料,考生需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5. 审核结果公示

终审通过的名单将在西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公示无异议的将纳入当年学位授予名单。

6. 学位证书领取

学位证书制作完成后,考生可选择到学校自考办现场领取,或选择邮寄到付,领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领取的需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五、学位申请常见注意事项

1. 学位申请仅可提交一次,审核不通过的无二次申请机会,考生需在提交前反复核对所有材料和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 学位外语成绩需在自考在读期间取得,毕业之后取得的外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依据。

3. 如有作弊记录、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且未解除的,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4. 学位证书遗失后不予补发,仅可开具学位证明,考生领取后需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