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各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6〕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及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办理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6月10日9:00至

18日17:00

考生按需办理以下业务:

1.考生在信息系统中完成前置学历验证申请和提交毕业申请。

2.考生联系相关专业自考负责老师办理毕业证明申请。

考生端

6月18日16:00前

各专业所在学院报送毕业证明申请材料

各专业学院

6月22日17:00前

各专业所在学院完成毕业申请审核(含前置学历人工审核)

各专业学院

6月24日前

自考办完成毕业申请审核(含前置学历人工审核),汇总上报毕业材料

学校自考

6月22日-26日

1.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开展毕业审核(含前置学历人工审核)和毕业证明书审核。

2.各专业所在学院和自考办对驳回考生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申请再次审核。

省教育考试院

各专业学院

自考办

通知时间

领取并发放毕业证书

学校自考办

各专业学院

二、毕业申请相关事项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提交毕业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考生需先完成前置学历验证申请)和缴纳毕业审定费。前置学历验证申请和毕业申请考生端操作说明见附件1。

(一)申请时间

本次毕业申请和前置学历验证申请同时进行,考生提交申请的时间为6月10 日9:00至18 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特别提醒:

1.我省毕业申请初审(含前置学历人工审核)采用三级审核模式。6月10日至26日期间,考生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可实时查询初审情况。考生应密切关注初审结果,初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于6月26日11:00前修改有关信息和材料后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2.省级初审结束后,毕业信息将统一上报至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终审。因照片或前置学历等原因被驳回复审的,毕业信息暂不能在学信网上完成电子注册。考生务必在毕业证书办理工作期间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收各专业所在学院的通知,积极配合完成照片的重新采集或前置学历证明材料的复审。省教育考试院在收集齐全省所有复审考生的材料后统一报送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二次复审,请考生耐心等待复核结果。

3.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

[2022]484号)规定,考生申请毕业需缴纳毕业审定费30元/人。

(二)申请条件

符合自学考试毕业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具体如下:

1.取得专业考试计划毕业规定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

2.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4.课程免试、课程顶替、省际转考等符合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

5.个人考籍信息正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照片符合要求);

6.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

(三)前置学历验证申请

拟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需先按照所持前置学历的类型完成前置学历验证申请。已有前置学历验证审核通过记录的考生无需重复验证。

1.持“2001 年(含)以后毕业且学信网已注册学历”的考生,需先下载学信网手机端APP并注册个人账号后,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根据系统提示,使用学信网手机端APP扫描二维码完成前置学历的授权。授权完成后,系统将会对考生的前置学历身份信息与我省考籍库内身份信息进行一致性校验,一致的系统将

自动“审核通过”。不一致的,考生需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前置学历验证申请。

2.持“2001 年以前毕业且已在学信网注册学历”“全日制军事院校学历”或“海(境)外学历”无法通过扫码验证的考生,需联系各专业所在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持“2001 年以前毕业且已在学信网注册学历”“全日制军事院校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全日制军事院校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军官号(士官号)与考籍库身份证号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持“海(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前置学历验证申请。

前置学历验证申请常见问题详见附件2。

特别提醒:考生应对本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禁止第三方代为操作,若因考生委托第三方操作造成前置学历验证申请错误或作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毕业申请

1.各考生

第一步:考生登录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完成毕业资格预审。

第二步:选择使用考籍库照片或按规定格式(具体规范要求及信息标准见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重新提交的照片系统校验比对三次不通过的,只能使用考籍库照片申

请毕业,或在下次更改考籍时申请更改后申请毕业)作为毕业证照片。

第三步:核对个人信息并通过输入手机短信验证码确认手机号码。

第四步:上传清晰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在2026年6月30日后)的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图片。

第五步:缴纳毕业生审定费完成毕业线上申请。

第六步:向各专业负责老师提交第一年、第二年助学培训费全额缴费票据复印件。

第七步:等待各级管理部门的逐级审核。

毕业审核通过的考生通过学校毕业审核后,按各专业负责人通知时间领取《毕业生登记表》1 份,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将该表交回各专业学院以办理学籍档案。

特别提醒:上传证件类型为临时身份证或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而系统校验不通过的考生联系各专业学院负责老师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按系统提示上传材料提交毕业申请。

2.各专业学院

各学院老师受理毕业申请时,根据考生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中提交的毕业申请,认真审核考生的个人信息和毕业专业。对照省考委公布的相应专业考试计划和相关申请材料,对毕业申请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定其具备毕业资格,并同时已缴清第一年、第二年助学培训费后,可于系统管理端上

向自考办提交该生毕业申请,由学校自考办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审后向省考试院提交毕业申请。

(五)毕业材料报送

1.考生向各学院提供材料

(1)第一年、第二年助学培训费缴费票据复印件或电子票据打印件。若考生欠费,请按学校规定补齐剩余助学培训费再行办理;若纸质票据遗失,请考生至各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老师处登记开具缴费证明书。

(2)单独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学籍档案密封。

2.各学院向学校自考办提供材料

(1 )学费缴清名册或缴费票据复印件。遗留问题教学点考生可由教学点财务处开具集体缴费证明单。遗失缴费票据考生,学院可做集体证明。

(2)本次办理毕业申请考生具体名单1 份,签字盖章。

(六)毕业证明书申请

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的考生,可在毕业申请受理期间向各专业所在学院现场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信息与毕业证书上不一致的,需提交户籍变更证明)。

2.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上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述材料均无的,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等其他佐证材料供受理单位核查毕业学历信息)。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毕业证书上为电子照片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由学院汇总后与毕业申请材料于规定时间内一并报送学校自考办。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应在信息系统中提前完成前置学历初审申请且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未完成前置学历初审的准考证号将无法提交毕业申请,考生前置学历初审申请的准考证号应与申请毕业的准考证号相同。

2.考生提交毕业申请时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证件号码、姓名、性别、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注册错误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姓名和证件号码为关键信息,若注册错误只可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正。性别、民族、手机号码等非关键信息,考生可在提交毕业申请前自行操作修改,完成缴费后不得进行重新修改。办理毕业证书期间,不受理考籍更改、课程免试、省际转考等业务。

3.凡未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或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未缴清自考助学培训费的考生,不予受理其毕业申请。

4.未提供缴费票据复印件的考生,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上手续的考生,暂不发放毕业证及考籍表。

5.本次毕业审办费由考生直接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指定平台缴费,学校不代收。

6.自考系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设置毕业条件,符合相关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具有本次申请该专业毕业的资格。

7.毕业证书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后,考生个人信息若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原毕业证书信息不予更改,毕业生应结合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

8.考生领取毕业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9.学校工作计划随考试院实际办理安排适当调整,请以学校自考办通知为准。

三、毕业生档案的管理

我校严格执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受理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告》五、其他事项(五)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具有唯一性,遗失后无法补办,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不可自行拆封毕业档案。的规定,档案袋由我校统一密封署章,不办理考生个人密封档案袋业务。请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完整并署章的毕业生登记表返回各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老师处。待考试院下发毕业生学籍表,由学院老师统一整理后交学校自考办密封署章。

为方便考生申请学位,避免私拆学籍档案袋,自考办为每位

毕业生提供一份毕业生学籍表复印件,随毕业证书等材料一并发放。此后,自考办将不再重封档案或补办档案,请各位毕业生自行妥善保管。

提醒: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具有唯一性,考生档案袋遗失后开具的《考生成绩证明》可作为考生个人持有证明材料,不可作为封档案的材料。

四、咨询电话

学校自考办:天回校区(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刘老师,联系电话:028-62308651。

药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王老师,联系电话:028-62739562。

护理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焦老师,联系电话:028-62308639。

检验医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吴老师,联系电话:028-62739521。


附件下载: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前置学历验证申请和毕业申请考生端操作说明.docx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前置学历验证申请常见问题.docx

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