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62次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相关考生:
为切实做好26.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强化过程管理,提升论文质量,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报名26.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且已缴费的考生。
二、写作要求
1.【重要提醒】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有不同的写作要求与标准。有学位申请需求的考生,可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直接按照学位论文要求进行写作。
2.毕业论文应包括封面、题目、摘要(设计总说明)、关键词、目录、正文(绪论、主体、结论)、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部分。毕业论文正文字数要求:文科类不少于0.6万字,理工科不少于0.5万字,外语专业全外文的论文不少于0.4万单词。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模板。
三、工作安排
请考生务必按照下表时间节点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各环节任务。若无特殊原因,2026 年10月16 日前未能取得毕业论文成绩与答辩成绩的,毕业论文总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工作阶段 | 时间节点 | 工作任务 |
开题阶段 | 7月15日—7月20日 | 确定选题并提交开题报告 |
初稿阶段 | 7月21日—8月20日 | 提交论文初稿 |
二稿阶段 | 8月21日—9月20日 | 按照指导教师意见修改论文 |
终稿阶段 | 9月21日—9月30日 | 按照指导教师意见再次修改论文 |
定稿阶段 | 9月30 日前 | 提交定稿及查重报告 |
答辩阶段 | 10月10 日前 | 完成书面答辩 |
1.7月20日前,考生凭手机号和验证码登录自考毕业论文平台(https://njsf.jxjy.chaoxing.com),点击“我的论文”——“进入论文”——“自拟题目”完成论文选题,提交开题报告。
2.考生应于8月20日前提交论文初稿,初稿必须符合基本写作要求,至少包括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四项内容。
3.二稿和终稿期间,考生应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完善论文。提交论文修订稿时,须对修改部分进行标示,便于指导教师审阅。
4.毕业论文的终稿必须进行查重,并在平台提交查重报告,查重率≤30%(学位论文查重率≤20%)。
5.论文定稿后,考生均需参加网上书面答辩,指导教师将根据论文写作情况提出3 个答辩问题,考生应在平台独立完成作答。
四、论文成绩
1.毕业论文总成绩由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论文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
2.完成毕业论文报考且论文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上报成
绩至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归档;未完成毕业论文报考或论文成绩不合格者,论文成绩将不予归档。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虚心接受教师指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若威胁、辱骂指导教师或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写作任务,指导老师有权终止论文指导,并将论文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2.考生若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论文写作各阶段任务而导致论文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退费。且本次论文写作记录作废,考生须在下个批次重新报考、缴费和写作。
3.考生若在2026 年8月20 日后才进行论文选题的,将视为严重超期,考生须在下个批次重新报考、缴费和写作。
六、咨询服务
1.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属教学点。
2.如对论文平台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人员李老师:17844647640。
附件:
附件2:(A4电子档封面)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封面(自考).docx
附件3.内江师范学院自考毕业论文平台操作指南(考生).docx
内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 年7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