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细则
一、授位对象
(一)电子科技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即经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录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授位条件
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以后提出申请,最迟不得超过两年,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完成电子科技大学成教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其中,成人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二)成教本科毕业生在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学位外语成绩合格,考试语种英语。
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获取成绩:
1.参加学生所属办学单位所在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或者参加所属办学单位所在省市教育部主管部门认可的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级别笔试成绩合格;
3.参加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大学英语》成绩90分及以上;
4.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统考,《英语(二)》成绩60分及以上(仅限自考考生)。
5.参加电子科技大学认可的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三)成人和网络本科毕业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且通过。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必须为现场答辩。
三、以下情况不能授位
电子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一)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二)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三)申请学士学位未获通过再次申请者;
(四)学位授予单位规定不能申请学士学位的。
四、授位个人提交资料
授予电子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程序和应提交材料如下:
毕业生向办学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成教学位外语考试或其他认可的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 学历电子注册的照片(一张二寸)。
5.自考本科毕业生学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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