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细则
根据《攀枝花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位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攀学院〔2023〕14号)文件,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细则如下 :
一、授位对象
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
二、授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当年提出申请,最迟不得超过两年。
3.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它毕业实践环节。
4.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其他形式的毕业考核成绩为中及以上。百分制与五级记分制的换算标准: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5.参加攀枝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学位英语成绩除参与申请授位以外,没有其他效用。
6.修读其他公共小语种课程学生的外语课程平均成绩达70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应语种国家等级考试。
7.在取得自考的本科学籍以后至本科毕业后两年内,获得的以下成绩可替代学位英语成绩,除此以外,其他形式的外语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1)自考本科生在取得自考考籍后三年之内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以毕业证上时间为准)者。
(2)自考统考课程“英语二”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
(3)取得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者。
三、以下情况不能授位
在籍学习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时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为,经说服教育仍坚持不改者;在读期间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者。
(2)校期间有考试作弊记录、不良诚信记录者。
四、授位准备材料
(一)纸质材料:
1.《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助学点需审核,毕业生可登录学位管理平台下载)
2.《承诺书》按要求用A4纸打印,时间为填写当天的日期,签名应为申请人亲笔手书,加盖指印,打印无效。
3.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4.学位英语合格或替代学位英语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含自学考试“英语二”学籍表/其他公共小语种课程平均成绩达70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应语种国家等级考试。)注:提供其中一项材料即可。(助学点审核后盖章)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复印件(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2张2寸带背胶学历照片(务必学信网下载打印),制作完成后装入照片袋中(透明袋),照片袋贴上姓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照片者将视为放弃申报。
7.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个人签字确认)。
(二)毕业生需上传的电子材料
1.毕业生登录学位管理平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以下所需电子材料。学位管理平台网址:https://pzhxy.wdxuetang.cn/student,考生登录账号: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电子版照片(要求与所交纸质照片一致)。照片规格:390像素*567像素,蓝底,小于30KB,图像清晰,jpg格式。照片名:“身份证号.jpg”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论文定稿、查重报告及专业的其他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根据专业和指导老师要求上传,非必须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