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细则
根据《成都理工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规定,学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
一、授位对象
成都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成都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授位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申请者须首先满足以下学业成绩要求:
(一)平均成绩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学籍成绩记载表》上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含)。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上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含)。(注: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二)主干课程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人才培养方案中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必须在 75 分(含)以上。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专业考试计划方案中 3 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必须在65 分(含)以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从 25.4批次执行)。
(三)学业水平测试
参加以下外语水平考试之一并达到相应分数要求,认定学业水平测试合格。通过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成教学籍/自考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
【非英语专业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成绩达到 380 分;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考课程“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课程考试成绩达到 60 分;
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成绩达到 60 分。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
(五)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不低于70分(含),且在提交申请学位材料前经学校专业学院评审合格。
三、以下情况不能授位
成都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一)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者;
(二)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者;
(三)申请学士学位未获通过再次申请者。
四、授位准备材料
申请授位的毕业生,请将以下材料按要求报送所属成教教学点/自考助学点,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审核。成教教学点/自考助学点审核确认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章”并由经办人签字。
(一)成都理工大学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word文档)。
(二)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成绩表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学籍成绩记载表》(复印件),成教教学点盖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复印件),学校自考办盖章。
(五)学业水平测试
符合学业水平测试认定条件之一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六)经专业学院评审通过的学位论文、查重报告及附件(任务书、开题报告、成绩评定表)。
(七)照片
本科毕业证书学历照片同版标准照,2寸彩色纸质照片2张。照片背面书写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附件下载:
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