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细则
根据西南石大继教〔2025〕1号文件的《西南石油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西南石油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细则如下:
一、授位对象
1.西南石油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下简称成教)本科毕业生。
2.西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授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完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取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3.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学业水平测试达标
1.学位英语水平达标
西南石油大学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具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即认定为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1)在读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参加西南石油大学组织的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2)在读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3)在读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笔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在读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 三级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2.课程总平均成绩达标
成教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专业主干课程成绩达标
西南石油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合格。成教本科毕业生专业主干课程为其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主干课程,成教主干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专业主干课程为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统考专业课程,自考主干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三)毕业论文质量达标
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文字复制比小于30%,同行专家评定的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三、以下情况不能授位
学位申请人、学位获得者在攻读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校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
(一)毕业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
(三)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学校拟作出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决定的,应当告知学位申请人或者学位获得者拟作出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四、授位个人提交资料
西南石油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向继续教育学院递交个人申请材料。个人申请材料如下:
1.《西南石油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西南石油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3.西南石油大学成人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或第六条(二)认可的同等英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明;
4.自考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
5.与毕业证书同底版两寸蓝底照片1张;





